妻子2015年12月7日车祸去世,女儿便急迫要求分得遗产,由于多年来女儿不孝敬父母,对父母没有尽责任和义务,包括经济供养、缺乏生活照顾和精神慰藉,另外为了防止老无所依我们提前入住养老公寓等,因此对女儿极其不满、失望之极,甚至多次想与之断绝关系,基于以上原因没有同意她的分得遗产要求。即使如此,本人仍对女儿充分关爱并信任,将其母以及家庭重要资料、全部钥匙、保险柜、其母贵重物品等交于女儿管理并将公司核心工作交给女儿,但是出乎意料,女儿变本加厉竟然偷窃本人户口本和房产证,并侵占了其母亲名下的银行卡等贵重物品,并挟走公司重要资料,给公司造成了严重损失,并影响公司的信誉与业务。本人多次与她沟通,亲朋好友也相继多次劝说,女儿始终拒不悔改,并于近日起诉本人非法霸占其母亲遗产。请教律师,本人如何应诉,遗产能否不分或少分给女儿?胜诉把握有多少? |